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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案例

10.1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竣工验收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4 22:0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项目管理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竣工验收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八十四条  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前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1、合同工程已经实质上竣工;
2、工程质量通过验收,并得到工程检验认可书;
3、完成质量评定工作;
4、编制竣工文件并移交业主。
第八十五条  项目部必须作好质量评定工作
1、质量评定程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复评,业主终评。
2、质量评定工作由总工负责,技术质量部组织施工单位自检员进行自评;
3、质量评定工作应按业主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第八十六条  竣工资料编制
1、竣工文件资料应包括施工检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有关照片、录相、竣工图、施工总结等;
2、竣工文件的编制应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编制小组集中编制;
3、竣工文件具体编制办法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4、竣工文件编制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移交,资料移交应有交接清单,双方签字认可。
第八十七条  项目部必须按程序竣工验收工作
1、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时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经理部按合同要求向业主移交全套竣工资料,按相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3、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归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向项目管理部交验。
4、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实体全面验收,进行质量评定。竣工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应及时返工或补救,整修后重新申报。
5、项目经理部与业主会签竣工证书,工程正式移交,合同终止。
第八十八条  在工程项目移交的同时,项目部需编制退场计划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查批准后,项目部负责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员、机械设备等的撤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验收。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及小型机具由项目设备主管负责向设备管理中心进行移交;试验仪器设备由试验工程师负责向技术质量部进行移交;测绘仪器由测量工程师负责向技术质量部进行移交;办公用品由项目部办主任负责向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移交,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都要进行移交。
第八十九条  项目部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等迁移基本完毕,由项目经理提出项目部解体报告及项目留守工作组的成立报告,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公司下达撤消项目部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留守工作组文件;
第九十条  留守工作组主要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解决与业主等各方的有关遗留事宜;
第九十一条  留守工作组负责工程结算、价款回收及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债权债务的处理。
第九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出质量回访计划,由项目总工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第九十三条  技术质量部组织项目部等参与进行工程的总结及创优资料的整理。
第九十四条  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总结报告,并提交项目管理部。
第九十五条  工程移交三个月内,由项目部留守工作组配合财务审计部出具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第九十六条  项目效益审计
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由财务审计部承办,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项目管理部配合,在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
第九十七条  解散留守工作组
    在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项目审计结束后,留守工作组解散。
第九十八条  目标责任书的兑现
项目经审计验收后,由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考核工作,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开发部、设备管理中心、技术质量部、采购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考核相关数据,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考核兑现意见,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九条  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  项目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一百零一条  本制度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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