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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案例

8.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七部分 安全生产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坚持教育为本,严禁以罚代教,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
第二十条  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员培训班,取得颁发的安全监督员证;班组兼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公司或公司委托项目部举办的安全员培训班,取得公司安全员证。
第二十一条  新进公司的员工(含实习生、短期合同工),必须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到项目部工作,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生产部协助实施。新进项目部的员工必须经项目部和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并按期参加复审培训。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要针对员工的技术素质、岗位调换,新设备、新工艺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依法实施安全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规定等是以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的,属强制性执行的范畴,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项目部必须把“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贯穿于现场施工的全过程。新开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之初,要制定创安全文明工程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抓好施工队安全建设。各项目部要把施工队(包括外协队)安全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施工队安全建设落到实处。
第二十七条  施工过程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五同时”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与施工生产同步进行。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违章行为,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要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层层进行安全交底。安全部门要及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安全防护设施要实行验收制度,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配置,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坑、洞、井、临空面、临水面、变压器等处必须设有防护栏,用电线路架设要符合安全规定,施工用材堆放整齐,坚持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坚持危险作业和大型吊装、拆卸作业审批制度,并制定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爆破作业要派专人警戒,专职安全员要到场监督。
第三十二条  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专人安全值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火工材料的采购、运输、领用、退库、贮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  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设备管理中心门应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督促落实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检工作,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六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三十四条  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
第三十五条  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1-2次,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4、专项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牵头,劳务组织安全检查由项目管理部牵头,设备安全检查由设备管理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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