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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案例

5.1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投标实施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7 17:5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四部分 经营开发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投标实施

第二十八条  编制投标书
1、经营开发部组织投标小组,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技术、商务、报价)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以及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评审及定稿时间,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确保投标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分项工作。
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投标小组的要求提供投标书所需的各种材料;
3、编标人员必须对标书内容作好保密工作;
4、技术标由总工程师审核,商务标及报价标由分管领导审核。
5、投标小组负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书的编制,在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确保标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
第二十九条  投标书评审
1、经营开发部负责组织标书的评审工作,评审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
2、投标小组人员介绍编制标书内容、标价及其它问题;
3、评审的主要内容
1)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符合性;
2)投标报价的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是否合理;
3)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4)确定该项目的投标策略;
4、经营开发部负责做好投标文件书的评审记录。
第三十条  标书定稿
1、根据评审意见,投标小组负责对投标书进行调整并成稿。
2、由经营开发部负责将成稿的标书报送公司总裁审批,并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做进一步的调整或修改,直至最终定稿。
3、定稿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内容相协调。
第六章  投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封送标书
1、经营开发部组织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书。
2、经营开发部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准确把投标文件送达。
第三十二条  开标及标后澄清
1、经营开发部参加开标会议,做好包括各施工单位的报价及标底的完整会议记录;
2、经营开发部负责对业主或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第三十三条  开标会议后,若中标,在收到业主或招标单位发出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经营开发部负责保存,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若未能中标,则标书存档,经营开发部负责办理遗留问题。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在收到经营开发部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履约担保。
第三十五条 不管投标成功与否,每次投标后,经营开发部应对本次投标进行分析与总结,报分管领导,在得到分管领导的认可后存档,为以后的项目投标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第七章  合同签订
第三十六条  经营开发部负责起草工程施工合同草案或采用业主(或招标代理)提供的合同草案;
第三十七条  合同草案审批
1、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经营开发部负责组织合同草案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1)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清晰平等;
2)合同内容和招标文件是否符合;
2、经营开发部将合同草案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对于业主提供的合同草案,如果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异议条款,要同业主进行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后方能签订合同。
第三十八条  签订合同
1、合同文本经综合管理部加盖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印章后,由董事长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合同正本由综合管理部归档,并将副本复印件发至相关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由项目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经营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经营开发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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