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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案例

3.3 招聘管理制度——试用与转正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4-28 11:0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部部分


三、水木知行招聘管理制度——试用与转正

第六章  试用与转正
第一条 新入职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提供个人学历、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并留复印件备案,填写《XX集团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公司试用员工。员工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第二条 试用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X个月,校园招聘大学生试用期为X个月。
试用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技能培训、管理,及时按《试用期满考核表》进行考核。
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用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辞退。
第三条  转正
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评:普通员工主要考评技能训练、工作态度;中层管理人员主要考评能力、技能、素养。
试用期内员工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X个月。
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试用期满继续聘用者,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工作岗位重新定级。
第七章  人才特区
第四条 适用范围
公司正常招聘程序难以招聘到的中层以上(含)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
第五条 招聘渠道
委托中介机构(如猎头公司)
从竞争对手处获取
国内研究机构和院校招聘
其他渠道
第六条 面试形式
高级人才可以不经过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初选、用人部门面试和测试,由经营班子、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士直接面试,进行综合评价,总经理批准。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高级人才招聘中起到搜集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的作用。
第七条 薪酬政策
对于高级人才,在招聘时可以采取谈判工资,并制订灵活的雇佣合同。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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