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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方案设计与实施

5.14 特区工资制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5 12:35

第五章 薪酬构成设计

第二节 其他常用工资制度设计

五、特区工资制

      特区工资制是为了激励、吸引优秀人才,使公司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解决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缺乏状况,同时公司现有薪酬激励体系不足以吸引优秀人才而设立的。

1. 特区工资设立原则
(1)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工资员工的顺利工作,避免特区工资冲击公司正常的工资体系,对特区工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特区工资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2. 特区工资条件
      公司应对特区工资条件进行严格规定,针对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目前人力资源储备情况,提出可以实行特区工资的有关岗位,下面是某企业对实行特区工资人员的条件限制:
      实行特区工资人才以外部招聘为主,聘用对象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分(子)公司高层等岗位人员);
(2)名优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
(3)其他高级专业人才(有注册资质或高级职称)。

3. 特区工资人员管理
      以下是某公司对特区工资人员评估认定、退出等方面的规定:
(1)特区工资人员评估与认定:特区工资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进入或退出的意见,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低于预定标准;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3)特区工资工资标准与发放:特区工资标准根据市场价格,由公司总经理和员工协商确定。
(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特区工资人员的薪酬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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