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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方案设计与实施

3.13 岗位评价的组织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9-11 20:52

第三章 岗位评价

第二节 岗位评价案例

一、28因素法岗位评价方案

(二)岗位评价的组织

1. 组建岗位评价专家组和岗位评价工作组

(1)岗位评价专家组
      专家组负责根据岗位评价因素客观地对所有岗位进行评分。专家组成员在集团总部工作年限应不少于2年,对总部各部门业务比较了解。
      本次岗位评价专家组由财务总监、营销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公共关系总监、生产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子公司代表2个以及其他集团公司中高层领导(部长以上)5名组成,总计15人。

(2)岗位评价工作组
      岗位评价工作组由1名主持人与3名工作人员组成。
      主持人在主持过程中负责推进评价进程,组织专家讨论每项分数结果是否合理,在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组织专家进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主持人不参与打分。岗位评价主持人由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顾问担任。
      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助主持人、专家组工作,宣布打分结果;另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打分结果的录入和统计。管理咨询公司有2~3名顾问参与组织、协调工作。

2. 评估的前期准备

(1)标杆岗位的确定
      标杆岗位一般选择各层面有代表性的岗位,最好能分布到各部门。
      本次岗位评价确定的标杆岗位建议为:技术总监、考核部部长、保安、子公司总经理及灌装车间主任5个岗位。

(2)试打分
      在正式进行岗位评价前,应首先对标杆岗位进行试打分。对标杆岗位试打分的目的在于基本确定公司薪点分布的趋势。以后按部门对各岗位分别进行评估时,要参照标杆岗位的打分,进行相对比较,因此标杆岗位打分必须准确。
      标杆岗位的打分过程也是专家们对28因素的认识统一的过程。
      根据经验数据,相对标准差(即各因素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标准差与平均值的比值)一般不应超过30%。如果相对标准差超过30%,该项因素就应重新打分;如果某岗位超差因素多于3个,则整个岗位须重新打分。
       如果专家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标杆岗位的评分结果不够合理,则该岗位或该项因素应重新打分。这时,对这个岗位比较了解的专家应充分发表意见,纠正不正确的认识。

(3)被评估岗位的顺序
      该顺序依次为:综合管理总部岗位,人力资源总部岗位,财务管理中心岗位,公共关系总部岗位,生产管理中心岗位,技术管理中心岗位,质量管理中心岗位,营销管理中心岗位,基建处岗位,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长,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子公司厂长,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子公司酿造车间主任,子公司动力设备车间主任,子公司收瓶部部长,子公司销售总经理,子公司销售管理部部长,子公司市场部部长,子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

3. 评估的步骤

(1)岗位介绍
      主持人介绍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职责,各总监或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部门岗位情况,子公司代表介绍子公司岗位情况。

(2)专家组打分
      专家组成员对各岗位进行评分。

(3)评分数据的处理
      由工作组人员对评分结果进行录入、处理。

(4)重打分
      如果某岗位某项因素评估结果的相对标准差超过30%,则该项因素应重新打分;如果某岗位超差因素多于3个,则整个岗位重新打分。重新评分不超过两次,并以最后一次为准。

(5)岗位评价结果的确定
      专家组岗位评价结束后,工作组对岗位评价数据进行处理,获得各岗位价值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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